富甲美国读后感

时间:2024-07-15 15:08:33
富甲美国读后感

富甲美国读后感

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,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,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?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?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富甲美国读后感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
富甲美国读后感1

铃木先生的《零售的哲学》和山姆先生的《富甲美国》我是连起来看的,正好岁末年初的日子,从20xx年一直看到了20xx年。

这两位老先生,一位是小职员起步的铃木敏文,美国7—11的传承者,也是7—11反转剧情(前文:铃木敏文的零售哲学)的改写者,另一位是小百货店起家的山姆·沃尔顿,沃尔玛帝国的缔造者。很明显,他们都是响当当的成功人士,但两本书都没有将笔墨浪费在诸如成功人士的X个习惯、X步创业法等等那些个无聊内容上,而是更多的告诉我们,他们一路走来遇到了哪些困难,他们是怎么想的,和怎么解决的。这一点真值得庆幸。

假设把两本书的内容堆起来,最为重叠的两个关键词应该就是“顾客”和“变化”了。

如果有图片描述的话,排版会看上去好一点

富甲美国读后感2

思维或思考方式的转变,学会用多种思维打开这个世界的大门

平时比较少看具有是商业经营内容或性质的书籍,有时会看看。看了之后会发现一个全新的世界,更准确地说是用一个新的思维去看这个世界,不只是从教育的思维或思考方式。教育类的书读多了,有时会不那么注意到商业。但肯定也不会忽视。因为商业很大部分的实业或非实业都在维持着我们正常生活运转。阅读之后,对为什么理工科同时与人文一样都是根本有一定了解(这是从山姆经营商业实体联想到的)。从心理学的马斯洛需求层次说来,理工科更多的是满足了人类的基本安全需要(像建筑的基底),而人文是建立于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。但是理工科的发展也离不开人文学科,交融在一起,接着循环往复。为什么呢?从社会学角度而言,理工科它也需要人文精神去支撑,这才是健康的生态运转系统。只是就一个国家而言,何者何阶段何为轻重罢了,对吗?(看吧,联想到的也是教育……一个专业学久了,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限制思维,而且想到的点也是很受限的,还不一定是相对合理。因为比你合理的点还是会继续出现。因此不要用自己的认知框架别人或评论别人)

哈哈这人原来不叫沃尔玛!O(∩_∩)O一直以为他就叫沃尔玛。

富甲美国读后感3

这是沃尔玛创始人山姆·沃尔顿的自传。读的时候,感觉到一个老人坐在你面前,激动的向你讲着他创业的故事。外国人的书,看起来总觉得啰嗦,但是如果能够看进去,也别有一番风味。

最大的感受是务实。能够感受到他踏踏实实做事的热情,这可能来自于他对于零售这件事业真正的热爱。从一家门店开始,做到全美最大的零售商,中间必定遇到过许多困难,但在轻描淡写之中,一切困难都成了回味时的趣谈。

还有就是坚持用最便宜的价格把东西卖给消费者的理念。跟目前讲的以消费者为导向本质相同。让买方获利,才能让卖方持续获利。相反的例子,百年老店西尔斯,零售的生意毛利竟然有40%,公司面临问题时,不是去想如何为消费者创造价值,而是如何从他们身上获得更高的收益,这就是把消费者当韭菜的行为,最终落得倒闭的下场。

谈到自己的经营之道,总结了十点,其中有六点是关于团队建设。包括设定共同目标,分享利润,团队沟通,激励员工等方面。拥有共同愿景的团队,战斗力才能强。而创建良好的沟通机制,及时解决潜在的问题和矛盾,尤为重要。

看到最后一章写这个老头的去世,很感动。他的这一生,过的太值了。

富甲美国读后感4

除去美国首富和沃尔玛的光环,老实说并不算特别有趣的传记,但创始人老山姆精明勤俭的形象还是跃然纸上。

沃尔玛的经营哲学:

1、成本至上,包括外部与供应商谈价格与内部费用的精简,总裁本人更是身先士卒,绝无行奢;

2、一切以满足客户为根本。

3、激励并授权员工,通过基层员工持股的方式与员工共享利润。

摘录书中印象比较深的一段:

这些年来,真正让我担心的不是我们股票的价格,而是某天我们可能会满足不了顾客的需求,或是我们的经理不能激励、关照我们的员工。我也担心随着我们的发展,我们会遗失团队精神,遗失家族情谊或是公司内部踏实务实的敬业精神。相比某人说我们公司走错了路的评估报告,这些挑战更为现实。

初代实业家苦干实干的'精神确实让人敬佩,虽然“精简渠道”、“农村包围城市”等理论现在看来也并不新奇了,但踏实勤恳的企业精神还是值得学习。

富甲美国读后感5

调的霸主——比我富的没我抠,比我抠的没我富!

如果商场是武林,财富实力是武功修为,那么沃尔玛就是少林寺,山姆无疑就是少林寺藏经阁里的扫地僧。那些臭番薯烂鸟蛋,学了两招三脚猫功夫,就自以为高人一等,或欺软怕硬如全真门徒,或为非作歹如星宿老怪,或四处炫技如鸠摩智之辈。而山姆武功冠绝天下,却留着五块钱的发型,在老旧的屋子里扫地。那些人自然瞧不起一个扫地的,因为他们不知道扫地的一出手能让他们满地找牙。

书里山姆的经历给我一个重要体会是:创新没有“学新”重要。总的来说,山姆是一流的实干家,二流的创新家。在零售业,他总喜欢打破常规,因应时势做出各种改变。

遗憾的是,几乎那些所有富有的创见性的改变,都不是他最先发明的,有些来自他的对手如凯玛特老总、那个最先创建会员店的什么斯的,有些来自他的部下比如那几个提出利用卫星和计算机的……

可他就是有那种能力,学习你的新想法,做的比你还好。这让我想起腾讯,这种方式说难听点叫抄袭,说好听点叫善于学习新事物。这一点在如今这互联网时代很重要,虽然隐约从道德的角度看是不受欢迎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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