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乡读后感

时间:2024-07-05 15:08:27
故乡读后感通用15篇

故乡读后感通用15篇

读完一本名著以后,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,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。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,欢迎大家分享。

故乡读后感1

炒米:在写炒米的时候汪曾琪先生先说了炒米的典故、来历、用途。让不明这种食品为何物的读者,不感到陌生。并让人明白,这种食物是生活紧张的年代的一种应急食品。

端午的鸭蛋:说到端午节,人们熟知的是粽。,而汪曾琪先生要说的是家乡的鸭蛋。这点首先引起人们的好奇。

作者的家乡在高邮,家乡的.端午节风俗,那里的孩。们兴在胸前挂“鸭蛋络。”。在胸前挂了半天,什么时候一高兴就把络。里的鸭蛋掏出来,吃了。端午的鸭蛋,新腌不久,有淡淡的咸味,白嘴吃也可以。……用吃剩的蛋壳里放几只萤火虫,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纸,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,好看机了。(既说明了家乡的风俗,又饶有兴趣)

咸菜茨菇汤:早年冬天缺少蔬菜的一种替代品。

是一种青菜腌制的。入秋,腌菜,这时青菜正肥。把青菜成担的买来,洗净,凉去水气,下缸。一层菜、一层盐,码实,即成。随吃随取,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。……咸菜里有时加了茨菇片,茨菇的味道微苦,吃多了就再也不想了,谁想过了三四十年还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……(当然主要是作者想念家乡的风物、人情。)

枸杞头:枸杞是多年生植物,春天冒出嫩叶,即枸杞头。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;或用开水焯了,切碎家香油、酱油、醋,凉拌了吃,“极清香”。春天吃枸杞头,可清火……(汪曾琪先生是一个美食家,他喜。做菜,并把他的做菜经验用文字表达出来。在欣赏文字的同时,同样可以学着做这道菜。这些是其他作家那里,不曾有的为文特点之一。)

故乡读后感2

在我看来,故乡不是一个地点,而是一种感觉,一种亲切的感觉。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,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,演绎三种人生。或许在今天看来,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,是让人很生涩的。但我相信,鲁迅在那个时候,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,在告诉世人,人是怎么变成鬼的。

首先说到闰土,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,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。闰土是个好同志,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,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、去受难。所以他要拜神,他和许多农民一样,信天胜过信自己。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“此乃天意”。黄巾军、白莲教、天地会,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。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!抓鸟、看西瓜、拾贝壳,很美好的生活。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?多灾多难,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。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。这又是怎样不幸!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。我们可以想象,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,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?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,而是人性的黑暗。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,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,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。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,但千万个闰土的'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?千年封建,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。拜神!?拜神又有何用?!殊不知天道即人道,天意即人心?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。倘若人人反抗,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?

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,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。她无疑是《故乡》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。无论是语言、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。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。

故乡读后感3

读完鲁迅先生的《故乡》这篇文章,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。

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: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,下面是海边的沙地,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,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,项带银圈,手捏一柄钢叉,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,那猹却将身一扭,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。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。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,闰土和鲁迅认识了,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。那时,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,但是他见多识广,知道许多事。鲁迅的家境很好,是个地主少爷。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。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:獾猪、刺猬、角鸡、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。

读了《故乡》这本书,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:我在朦胧中,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,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,我想:希望本是无所谓有,无所谓无的。这正如地上的'路;其实地上本没有路,走的人多了,也便成了路。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。《故乡》这本书。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,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,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,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。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,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、去实践了,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。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,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,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。

刚开始我读《故乡》时以为太无聊了,常常浪费时间,写作业不认真。匆匆忙忙地写,马虎潦草,效率很差,随着年龄的增长,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,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。还记得:一寸光阴一寸金,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?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,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。

鲁迅先生曾经说过:时间就是生命。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,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。瞧,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,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!

故乡读后感4

故乡,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!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: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,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,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?当你遇到儿时伙伴,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?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?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,他,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,泪流满面。

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,可人、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,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:闰土。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,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。

闰土虽然身为仆人,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,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,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,那就是自由。他会用胡叉捉猹,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,他还见过跳鱼儿……

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,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:啊,那是闰土吗?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,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,已经变作灰黄,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;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,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,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。他一见到鲁迅,马上就跪着说:“老爷!”这样大的反差,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。可见,在当时的时代,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,而是越变越坏。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,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,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,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,那就是主仆关系,否则,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?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`问题。

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:“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,无所谓无的。这正如 ……此处隐藏4468个字……自己走出一条路;以前的人没有路,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;现在的人有路,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;作为我们,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。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,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。

故乡读后感12

鲁迅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、思想家、革命家,他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,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,对中国的近现代文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毛主席曾评价:“鲁迅的方向,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。”弃医从文,以笔代伐,鲁迅先生为民族的未来战斗了一生。让我们跟随六年级七班师生的脚步,重温鲁迅先生忧国忧民的一生。

看完鲁迅先生的《故乡》,我感到深深的失落。从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到贫困潦倒的中年人;从“豆腐西施”到“圆规”,从少年时的友谊到中年时的隔阂;从美丽温馨到荒凉无比,故乡的人和事,景和物都有巨大的变化,让我无比悲哀。

《故乡》中描写了“回忆中的`故乡”和“现在的故乡”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,出现了两个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——闰土、杨二嫂。他们在鲁迅的回忆和现实中突出了两个字:改变。通过一系列改变,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,不平等,压迫着人们做出改变,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社会面前,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,对人与人之间,物与物之间不再隔阂,阶级化的期盼。

鲁迅回忆中的闰土是一个聪明能干、见多识广的、活泼可爱的乡村孩子形象,两人有了深厚的友谊。本来鲁迅与闰土之间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,都是哥弟称呼,而在鲁迅看到“现在的闰土”(中年闰土)十分贫穷,外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生活的重担压的他抬不起头来,对鲁迅也恭敬起来。

鲁迅回忆中的杨二嫂是一个美丽、端庄、优雅的女人,整天坐着,被称为“豆腐西施”,可现在的杨二嫂却是一个爱贪便宜、尖酸刻薄的人,记忆中美好的泡沫总被现实的铁针一个一个扎破。

《故乡》中,鲁迅不仅点到家乡的改变,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,更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人物来突出一个词:改变。《故乡》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,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。正如《故乡》中的最后一句:其实地上本没有路,走的人多了,也便成了路。

故乡读后感13

《水边的故乡》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曹文芳生活在水乡的一个个有趣的故事。

邻居中有脾气很倔的上海男孩阿航,有令全村人喜欢的香姨,还有摆渡船的乔大爷……最好玩的是在夏天时,不少孩子想吃二爷家的桃子,但母亲不让“我”经常吃,大家只好结伴去偷,由阿航用弹弓把桃子打下来,而“我”便趴着去捡,一人一个,够了之后便去河边洗净,一个个故意嚼得“咯叽”响……这是第一大篇章《邻居》,是作者童年美好的回忆,也是让我走进作者小时候与伙伴之间难以忘怀的'趣事的大门。

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大篇章《村庄》中的《店铺》这一篇。一位外地的杨大爷来到这里安了家,他还开了一家小店,店铺有很多新鲜东西卖,有花花绿绿的小糖果、饼干,有漂亮的皮筋、五彩绳,还有精致的小本子……这些都是作者喜欢的。后来,她又喜欢上了一个算盘,在上学学到时,父亲便给“我”一把小算盘,但“我”不会用,却总是“稀哩哗啦”把珠子拨一通,也就算过瘾了!在这个美丽的村庄里,有着“我”难以忘怀的美味和东西,有着童年忘不了的回忆…

我非常喜欢这本书,这是“我”——一个女孩生活的地方,也是她的梦开始的地方……书中的“我”,童年的生活丰富多彩,在美丽的风景中眺望,在清澈的水中漫步,在树荫下看着书,做着游戏,一件件琐碎的小事,一件件有趣的记忆,让“我”一直都记忆犹新。

在缕缕的书香中,我可以感受到作者童年时的快乐,我也和作者一样,在童年的阵阵欢笑声中成长,在难过时的滴滴眼泪中变得坚强,在不知如何选择的难题中变得勇敢……

故乡读后感14

今天我读了《月是故乡明》这篇文章。作者季羡林老人出生于山东临清,是著名的古文学家、历史学家、作家。

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,写了故乡的水、在古柳下点篝火、捉知了、故乡的月、捡鸭蛋等几个场景,充满了童真童趣,令人向往。“到了更晚的时候,我走到坑边,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,清光四溢,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。”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,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

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游历过很多地方,“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,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,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,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,我都看到过月亮。”却始终比不上“我”心中的月亮。作者住在朗润园,那里“既然有山,有水,有树,有竹,有花,有鸟,每逢望夜,一轮当空,月光闪耀于碧波之上,一碧数顷,而且荷香远溢,宿鸟幽鸣,真不能不说是赏月胜地。”即便是住在这么美的'地方,作者还是见月思乡,仍旧想着家乡芦苇坑里的小月亮。

“见月思乡,已经成为我经常地经历。思乡之病,说不上是苦是乐,其中有追忆,有怅惘,有留念,有惋惜。流光如逝,时不再来。在微苦中实有甜美在。”见月思乡,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。

“露从今夜白,月是故乡明。”故乡是一个人的根,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,是一份无价的财富。不论是普通人,还是像季羡林老先生这样的名人,对故乡的思念感情是一样的。“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故乡的月亮呀!我怅望南天,心飞向故里。”让人非常的感动。

故乡读后感15

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,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充满了爱的故事。

刚看到书的封面,我对书的书名感到十分奇怪。于是,我怀着这个问题,抱着弄明白故事的意志,读完了这本书。书中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,他最大的'愿望就是能得到两只浣熊猎犬。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,他把猎物卖给钓鱼人,在山里寻找浆果。经过两年的漫长时间,比利终于得到了两只属于他猎犬——老丹和小安。比利成功地训练了两只猎犬,但是在他们成功的背后,他们付出了许多努力。老丹和小安是一对组合,老丹的勇猛和小安的机智融为一体,使它们在捕浣熊的比赛中取得了冠军。在一次跟山狮搏斗中,老丹为了保护它主人——比利,而身负重伤,奄奄一息。读着读着,我的眼眶湿润了,我被老丹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,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:老丹正和山狮互相撕咬着。我真希望老丹能勇敢地站起来,但是,老丹却牺牲了。小安十分伤心,绝食而死。最后,在老丹和小安的墓之间,长出了一株红色羊齿草。传说,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,因为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,羊齿草的出现表明他们得到了永生。我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珠,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,是为了猎犬和比利而难过,是因为美好的结局而高兴。

人与动物也是有情感的。在乡下奶奶家,有一只小狗,它的身体是黑色的。它十分温顺,有时还会舔我们的脚呢。记得有一次,我们要回杭州了,它便从它的“小房子”中走出来。它的嘴里叼着一些塑料袋,慢慢地跟在我们的背后,然后把袋子放在地上,还摇摇尾巴,好像在说:“这些袋子给你们装东西吧!”它默默地目送我们上车,直到我们消失在它的视线里。等我们走了,它才慢慢地走回家。

读完这本书,我坚信:动物也有跟人类一样的情感,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,因为,那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红色羊齿草给了我们答案。但是,我们要保护动物,不要伤害动物,让动物们快乐地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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